蒸湘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来源:企业减负

阅读:646次

1、统一管理制度。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必须服从蒸湘区经贸局的统一管理,对其负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提早离岗的,必须请假。

2、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及收费情况,一次性告知其能否办理、是否手续完整、齐全;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并出具书面的告知单。

3、督办制度。工作人员应根据“谁收件、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作台帐,实行一事一记,详细填写当日办件名称、承诺时限、办件数量等内容,并对进入网上审批的事项进行督办。

4、保密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对文件、会议、计算机信息等进行保密,并及时做好资料的清理、归档和移交工作,防止档案资料丢失或泄密。

5、工作例会制度。企业服务中心每周应召开一次例会,主要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上周工作,研究、处理企业服务中心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部署下阶段工作,研究落实重大事项的对策措施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6、学习制度。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